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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2023-2024年度全省招生考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公示

按照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2023-2024年度全省招生考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》,拟对评选出的以下单位、个人以省教育厅名义进行通报表扬。现予以公示。

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,从2024年12月30日起至2025年1月6日止。在公示期间,可通过电话、来访、书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院反映和举报公示对象的问题,反映和举报要使用真实姓名、单位、地址或电话。

监督电话:0851-85952985

通讯地址: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标路240号

电子邮箱:gzszky@126.com

附件:1.贵州省2023-2024年度全省招生考试工作先进单位公示名单.pdf

      2.贵州省2023-2024年度全省招生考试工作先进个人公示名单.pdf


贵州省招生考试院

2024年12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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